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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花江路201号四幢房产

信息编号:1073125

更新日期:2019-12-31 9: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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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路201号四幢房产

联系发布人时请说明是在上海租铺客上看到的。

租期为五年,物业费承租方承担,面宽、层高、进深以实际为准。
1、此次公开招租标的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松花江路201号,由4幢房产构成,建筑面积3,620.36㎡;其中1号楼18.93㎡、2号楼2,524.59㎡、3号楼102.81㎡、4号楼974.03㎡;标的房产竣工于1993年,房屋类型为工厂,土地用途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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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出租方上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将上述资产整体出租给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2019年11月,由于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整改转租遇到困难等原因,向出租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19年11月30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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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存在原承租方将标的资产部分区域转租给5家次承租方, 目前(1)原承租方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与各次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均已到期,但仍存在少数次承租方继续占用使用场地的情形,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已经共同开展清退工作。(2)为及时收回转租房屋场地及欠缴租金,原承租方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此案件,开庭信息:
(a)开庭时间:2019-10-24 09;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调解室
(b)开庭时间:2019-11-27 09;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
(c)开庭时间: 2019-12-17 14;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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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标的经营业态须为教育、培训,不得引入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不得引入大型建材、汽配、小商品或纺织类市场等;禁止引入KTV、棋牌室、网吧、浴室、足浴及群租或可能产生“三合一”(仓储、经营和居住合一)现象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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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须与原承租方协商支付设备等经济损失。
6、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因租赁标的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导致在申请办理教育、培训规划报建、工商注册、消防验收等手续而无法通过相关审批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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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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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为五年,物业费承租方承担,面宽、层高、进深以实际为准。
1、此次公开招租标的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松花江路201号,由4幢房产构成,建筑面积3,620.36㎡;其中1号楼18.93㎡、2号楼2,524.59㎡、3号楼102.81㎡、4号楼974.03㎡;标的房产竣工于1993年,房屋类型为工厂,土地用途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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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出租方上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将上述资产整体出租给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2019年11月,由于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整改转租遇到困难等原因,向出租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19年11月30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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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存在原承租方将标的资产部分区域转租给5家次承租方, 目前(1)原承租方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与各次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均已到期,但仍存在少数次承租方继续占用使用场地的情形,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已经共同开展清退工作。(2)为及时收回转租房屋场地及欠缴租金,原承租方上海杨浦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此案件,开庭信息:
(a)开庭时间:2019-10-24 09;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一调解室
(b)开庭时间:2019-11-27 09;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
(c)开庭时间: 2019-12-17 14;00
开庭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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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标的经营业态须为教育、培训,不得引入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不得引入大型建材、汽配、小商品或纺织类市场等;禁止引入KTV、棋牌室、网吧、浴室、足浴及群租或可能产生“三合一”(仓储、经营和居住合一)现象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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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须与原承租方协商支付设备等经济损失。
6、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因租赁标的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导致在申请办理教育、培训规划报建、工商注册、消防验收等手续而无法通过相关审批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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